信件主题: | 王先生-建议设立交通信号灯或修建人行天桥 | ||||
来信人: | 王先生 | 来信日期: | 2021年03月13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2103130118 |
信件内容: | 拉斐山水岸小区门前路段车流量较大,但此处未设立交通信号灯,行人通行时存在安全隐患,建议相关单位在该路段设立交通信号灯或修建人行天桥,以便市民安全通行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已向王先生进行了电话告知,在以后的道路改造设计过程中将会考虑王先生的建议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1年03月17日 | ||||
评价: |